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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云初从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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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云初说出来了自己的担忧之后,温柔就鄙夷的看着云初道:“母弱出商贾,富强做侍郎,族望留原籍,家贫走他乡,这些道理你懂吗?”

    云初摇头。

    温柔叹口气道:“这可是我们大户人家无数年来总结出来的道理。

    父族,母族都弱小,后世子孙想要出头,那就一定要去做卑贱的商贾。

    父族母族都很强大的时候,后世子孙无论如何都要入仕为官。

    家族庞大且声望很高的时候,那就要留在原籍,将家族的势力继续发扬光大。

    如果家里贫穷,那就一定要远走他乡,换一个地方看看能不能变得富庶起来。

    以上,就是适合所有人的大规矩。

    有时候,还要懂得把大规矩活用,要知道,这四点可是随时都在发生变化。

    咱们在长安的基业,已经满的快要溢出来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要外迁的。

    哪里危险,哪里就要多布置人手,长安这边反而要握空拳,随时的提拔人手……收拢人心。

    这种事不允许你挑拣时间,只能是事情推着你前进,我们要做的就是顺势而为。

    在这一点上伱不如我,毕竟,你小时候是野人,长大之后虽然不是和尚,却有一个当和尚的爹,不了解这些高门大户的学问,也是理所当然。”

    对于温柔表现出来的高傲,云初实在是没有办法,每当这个家伙在他这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绝对不会谦卑的低头自认不如,而是会寻找一切机会找回自己丢失的面子。

    “你在百骑司也安排人手了是吗?”云初没有理会温柔的胡言乱语。

    温柔摇摇头道:“我还没有疯,那里是皇帝设立的禁地,即便是皇后都不能插手。

    我们可以从百骑司获取消息,得到一些便利,却不能干涉百骑司。”

    听温柔这样说,云初算是松了一口气,对温柔道:“我今天还要去参加一场婚礼,你去不去。”

    温柔指着那个还在大房子另一头喘息的舞姬道:“新娘子有她美吗?”

    云初摇摇头道:“应该不如。”

    温柔又指着桌案上的点心以及瓜果道:“那里的酒宴有这里的东西丰盛吗?”

    云初不耐烦地摇头道:“肯定不如啊,去她们家的婚宴,能捞一碗炖猪肉就不错了。”

    “既然啥都不如我这里,我干嘛要去参加?”

    云初道:“那里的人的笑脸好看些。”

    温柔朝舞姬,乐伎招招手,两个美人就如同小猫一般悄无声息的跑过来,簇拥进温柔的怀里。

    温柔一手抓一个美人下巴,将脸扭的朝向云初道:“有她们的笑脸好看吗?”

    云初只好诚实的道:“棉纺厂的女工嫁人,人家要是能笑的跟这两位女子一样,说不得人家就不去棉纺厂卖苦力上班了。”

    温柔道:“你需要混人心,我又不需要,干嘛要跟着你去跟那一群人厮混半日呢?”

    云初见温柔无论如何都不去,就离开了房间。

    温柔指着云初的背影对怀里的美人道:“你看,那就是长安城人人避之如虎的万年县县尊云初,他拿我没辙……”

    片刻功夫,云初又进来了,手里提着一条绳索。

    温柔忍不住把身子蜷缩一下,将美人推起来挡在自己身前道:“你不能这样。”

    云初一把扯过美人丢在一边,眼看着美人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滑出去老远,温柔干脆瘫倒身子,耍赖道:“用绳子绑我去有失脸面。”

    云初见舞姬身上的衣衫有两道长的过份的飘云水袖,就解开舞姬的腰带,扯掉舞姬的衣衫,双手崩一下衣衫,再缠绕几下,这件丝绸制作的美丽衣衫立刻就变成了一条坚韧的绳子……

    温柔这人还有一个很好的优点,便是从来不做无所谓的抵抗,

    如果跟云初争论道理,他可以引经据典的说一天一夜都不觉得疲惫。

    当云初不跟他讲道理,直接动手的时候,这个时候啊,他就会表现得极为乖巧。

    两人说说笑笑的从平康坊出来的时候,午后的阳光正暖暖的洒在大地上。

    路过西市的时候,云初买了一只鸡,又帮温柔买了一只鸭子,一人手里提一只家禽,就说说笑笑的直奔安仁坊。

    “如果我招惹一身虱子怎么办?”

    “回去好好洗一顿也就是了。”

    “我能在那群纺织女工的酒宴上脱光衣裳吗?”

    “可以,等一会你要是不脱,我帮你脱。”

    “你干嘛非要拉着我这样的士大夫去参加奴婢们的宴会?我不要脸面的吗?”

    “你最大的毛病就是看不清自己是谁,如果你真的觉得你们温氏是高不可攀的人家,我不介意把你温氏弄得接一接地气。

    当然,先从你开始。”

    “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我刚才不跟你走,你真的会用那件衣衫把我绑起来带走?”

    云初点点头道:“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已经成功的激怒我了,你猜我会不会那么干。”

    温柔怒道:“莽夫!你不过是想借用我温氏的名声来高抬一下那些卑贱女子的身份而已。”

    云初呵呵笑道:“被你看出来了。”

    温柔道:“士大夫的名声不是这么用的,长安城将近两万纺织女工,每日都有女子出嫁,就我这点名声,你也用不了几次,我温柔就成士大夫中的败类了。”

    云初笑道:“你,我只是第一个罢了,此后,每当有纺织女子嫁人,都会有两位仕人登门祝贺。

    时间长了,我想这长安城里的好人家说不定就会娶棉纺厂里的好女子了。”

    温柔长叹一声,倒提着手里的麻鸭道:“你还担心我干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你才是挖人家李氏根苗的人。

    士农工商如果各自安守本分,各自做好自己的事情,这江山就是稳固的。

    你如今要拉高农工商的地位,降低仕人的位置,最后的结果就是人间再无上下尊卑之分。”

    云初笑道:“你这不是挺聪明的吗。”

    温柔用一只手揽住云初的胳膊道;“说真的,你这样做想干啥?”

    云初道:“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干一点播撒种子的事情,期待以后会有一些不同的东西长出来。”

    温柔大笑道:“在纺织女子中间播种,我祝愿你收获满满。”

    今天是侯七娘出阁的日子,她大清早就起来,烧了一大锅水,将自己好好地梳洗打扮了一番,就安静的坐在自己小小的女工宿舍里等待新郎上门迎娶。

    她的东西不多,一只三尺长,一尺半宽的箱子,一个包裹着一条厚棉被的包袱,基本上就是她的所有。

    二十二岁才出嫁,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因此上,她的父兄们没有来,也就是因为如此,她需要亲自从这间小小的宿舍走到新郎的面前,没有兄长,弟弟愿意驮着她将她交给新郎。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就在于她想要嫁人了……二十二岁的女子还没有嫁人,名声很不好。

    侯七娘记得很清楚,她是十五岁进入棉纺织厂做工的,那个时候,正是很多百姓家的姑娘出嫁的时节。

    爹娘希望她能多给家里赚几年前,并且保证,只要干到十八岁,就给她准备一份很好的嫁妆送她出嫁。

    结果,她今年二十二岁了,父兄们还是要求她继续在棉纺织作坊做工,最好能混成一个女管事。

    这一次,侯七娘没有听从父兄的安排,她放弃了成为女管事的机会,也准备把自己嫁掉。

    头上的铜簪子是新郎送的,手上的铜戒指也是新郎送的,侯七娘在棉纺织工厂里没日没夜的干了七年,她连一身新衣服都没有,脚上的鞋子也是纺织女工们穿的布履。

    这双鞋子是新的,是去年工厂给发的,她没有舍得穿,留到了今日。

    陈家大娘子笑嘻嘻的走了进来,搂着侯七娘的肩膀道:“我看到平家二郎借走了鸡公车,正在用清水洗呢,过一会应该会给鸡公车铺上麻布,他想用鸡公车来迎娶你,虽然不好看,不过,很有心了。”

    侯七娘冲着陈大娘子笑一下,她们两个同岁,陈大娘子十七岁出嫁的,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听到了平二郎准备娶她的消息,侯七娘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了,鸡公车啥的她不在乎,只要平二郎愿意娶她,哪怕是抱着包袱走出门,她今天也要出嫁。

    瞅着一双粗糙的手,侯七娘知晓,如果再不出嫁,她这一生就没有机会出嫁了,只能等着官媒上门,将她装在麻袋里跟其余的麻袋堆放在一起,等着一个光棍汉解开麻袋,将她抗走……大唐不允许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子还不生育,白白的耗费资源。

    长安虽然对这一条律法执行的很宽松,但是呢,二十二岁,也基本上是一个上限了。

    陈大娘子将侯七娘的钱袋上绑了一道红布条,跟那口箱子以及棉纺厂发的那一床新被子,凑成了三样进门财。

    “钱到底少了一些,你阿爷,阿娘也真是的,一个钱都不给你啊……”

    陈大娘子摇晃一下明显轻飘飘的钱袋子,有些发愁,就从袖子里摸出五个钱装进了钱袋子,钱袋子还是瘪的,一点都不喜庆。

    屋子里的妇人多了起来,叽叽喳喳的议论个不停,她们说的都是侯七娘那一对狠心的爹娘。

    纺织厂的女工们其实还是有一些钱的,因此,大家你一个钱,她两个钱的添妆,很快那个瘪瘪的钱袋就变得鼓胀起来了,期间还多了手帕,璎珞,绣品等小礼物。

    陈大娘子满意的将进门财又清点了一番,拍着侯七娘的肩膀道:“出嫁就好了。”

    侯七娘瞅着满屋子的姐妹,流泪道:“是啊,出嫁就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