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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森林之日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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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羊,听说像你这种高手都会劫富济贫?”乔思坐在山洞里,用食指揉了揉小狐狸,问道。

    何邦维面无表情的看了女孩一眼:“怎么可能?我有钱。”

    “噢对,你能赚钱,你会写曲子。”乔思把羊羊赚钱的本领给忘记了,“你还没告诉过我你教给我的小语种是哪国语呢。”她旧事重提。

    白天时间,何邦维还是在山洞口点燃了一堆篝火,这样洞中温度会上升不少,乔乔在里面不用套着鹿皮,行动上会方便很多。

    用树枝挑动了下篝火,何邦维转了转头:“忘记了。你该练功了。”这是强行转移话题。

    女孩斜了斜眼,把小白狐放在枯叶堆上,站起身:“你小时候一定是遇见了高人,然后习得一身武艺,这个高人可能是外国人,教会了你他国家的语言。”她毫无责任的猜测。

    啪!

    何邦维顺手一树枝抽在女孩左臂上:“左臂往下弯一点。”

    绝壁是对刚才话的打击报复啊,乔思心生明悟,却依旧按着羊羊说的去做。

    诶,没法子,吃得苦中苦,方成女剑客。

    女孩现在把自己的人生目标从悠闲文艺咖啡女店长调整为长剑高手女剑客。

    一套《乔乔练功》的动作悠悠做完,她身上已是出了一层薄汗。

    何邦维见她停了,没说话,默许女孩休息一会。

    过了会,他说道:“我想了想,觉得现在这个阶段捉只猴子来给你练功,效果应该不错。”

    女孩重复了一遍:“猴子?怎么个练法?”

    “回头你就知道了。”何邦维心里只是暂时有个想法,还不知道行不行。

    又等乔思歇了一会,两人就要出门去森林里寻找猴子的踪迹。可忽然之间,那只小白狐挣扎着叫了起来。

    呜,呜,小白狐的声音有点微弱,呜哇之中带了丝尖锐。

    乔思止住脚步,回头走到小白狐身边蹲下。用食指翻了翻它。

    “是不是饿了?它还这么小。”女孩皱着眉头,见它翻了个身用两只前爪抱住了自己的食指。

    何邦维赞同:“可能是。”那只大狐狸的尸体还正在山洞里放着呢。

    小白狐前爪抱着乔思的手指,叫声愈发急切了。

    “这怎么办?怎么喂它……”乔思有点郁闷。

    “再去捉只狐狸就好了。”何邦维的办法很简单,反正森林这么大,总能再捉到狐狸。

    “那赶紧走。”乔思站起身,披上鹿皮,整个人圆了一圈。

    歪了下脑袋,何邦维有点无奈,先满足女友与这只小狐狸的要求吧。猴子等回头再抓。

    乔思给篝火添了添柴火,把小白狐放的距离火源近了些,就随着羊羊出了山洞。

    “往哪边找呢?”女孩望着羊羊问道。

    何邦维一摊手,他虽然有在森林生活的经验,但那是上个世界的了,并不完全适用这里,更何况物种习性自己并不了解。

    “凭直觉找个方向吧。”何邦维有点凑趣。

    自从进了森林,羊羊教自己的东西就越来越不靠谱了。以前好歹还能教个语言、音乐什么的,现在开始教练功有美颜效果、直觉能辨认方向……

    乔思认命。随便选了个方向,手持昆仑剑,当先开路。

    何邦维从地上捡了两块石头,跟在她后面。

    许是运气太差,或者直觉出错,乔思选的这个方向竟然一路上没看到什么动物的影。更别提母狐狸了。

    走了一阵,女孩长剑空砍,倒是又开辟了一条通向小湖的小路。

    “你有看到动物吗?”乔思郁闷的回头问羊羊,他的眼神一向比自己好。

    何邦维摇摇头,还真是没看到一个生物的出现。

    女孩转了九十度。重新换了个方向前进。

    这次大概是人品问题了,她这一路上还是没有丝毫发现。

    “羊羊,你来选个方向,凭直觉!”乔思挥舞了一路的长剑,有点累。

    何邦维点头,依旧是手夹两块石头,走在前面用手掌开路。

    他用手掌比女孩用长剑还要快很多,树枝灌丛犹如被锋利的砍刀砍过一般整齐倒下。

    换了个方向,没走出二十步,两人面前就出现了一只生物——一只个头不大的灰狼。

    乔思往何邦维后面靠了一步,她虽然学了功夫,但直面丛林里的野兽还是会害怕。

    “这个行不行?”何邦维打量了一下这只从灌丛里出来警惕盯着自己两人却缓慢往后退的灰狼。

    “是母的吧?”乔思在羊羊后面看了看半个身子已经退回灌丛的狼。

    “先留下再说,不是的就尝尝狼肉。”何邦维右手一挥,灰狼倒地。

    “你这手飞石的功夫也会教给我吗?”乔思对羊羊这手能用飞石击碎监控摄像头的功夫早就很感兴趣了。

    “只要你能学会,教什么都行。”何邦维对乔乔自然不会藏私,事实上,他对两个徒弟同样没藏私,都是教给他们最适合他们身体资质的功夫。

    晕倒的灰狼被何邦维从灌丛里拽了出来,略微检查了下,对两步外的女友说道:“运气还不错,母狼,好像有奶。”

    乔思纳闷了,怎么自己走在前面找了一圈连个鬼影都见不到,羊羊这一走前面,没几步就能碰到带奶的母狼。

    这什么狗屁直觉真的有效?

    听起来真的不太科学……

    女孩眨眨眼睛,困惑不解。

    她看着羊羊从腰间撕了一条长条状鹿皮绑住了母狼的嘴巴,然后把它扛在肩膀。

    “走吧,满载而归。”何邦维扛着母狼的形象有点逗。

    乔思走在羊羊身边,用手摸了摸母狼的皮毛。

    “狐狸喝狼奶吧。”她不太确定。

    “饿了肯定喝。”何邦维边走边道,“你要不要给那只狐狸起个名?”

    “嗯……要。”乔思跟着羊羊走在回山洞的路上,“叫什么好呢?”

    狐狸,狐狸,女孩本质有点文艺,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关于狐狸的诗词。

    杜甫好像有一首说,“狐狸何足道,豺狼正纵横”,嗯,不好不好。

    白居易的“头变云鬟面变妆,大尾曳作长红裳”,嗯,不太应景。

    一时间,女孩有点起名困难症。

    走了一会,眼看快到山洞了,她忽然眼睛一亮,“有了,就叫这个了。”(未完待续。)